首頁 > 資訊 > 商標資訊 > 一大堆“618”商標被駁回,京東到底做錯了什么?
眾所周知,京東和阿里巴巴為雙11商標爭破了頭腦,最終落得商標無效的下場,而與雙11呼應的同樣是電商盛典的618購物節(jié),阿里巴巴卻缺席了對此商標的關注?京東一攬子注冊下,卻被駁回大一堆,你以為是因為顯著性嗎?NO,NO,NO!想了解更多商標注冊知識,或是其他知識產權方面的問題,歡迎關注酷泰注冊商標流程及費用我們有問必答!
根據百科顯示,京東創(chuàng)立于1998年6月18日,于是每年6月18日是京東店慶日,在店慶月會推出一系列的大型促銷活動,久而久之,各大電商平臺也都參與進來,演變成年中大促。
或許是雙11商標爭奪的陰影,京東這次注冊的商標又快又多。根據商標網查詢:
“618”相關的商標被申請注冊了176件,其中有95件申請人為京東;
“6.18”相關的商標被申請注冊了17件,其中有9件申請人為京東;
“六一八”相關的商標被申請注冊了92件,其中有73件申請人為京東;
這樣算下來京東至少為618申請注冊了177件商標,然而“618”真的有足夠的顯著性能被注冊成商標嗎?
如同雙11是購物節(jié)的代稱,由此喪失了顯著性,而所有的電商都在把618作為年中打折季代稱,618的顯著性還能不能保???
商標局對外發(fā)布的《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中,商標顯著特征部分明確指出“普通形式的阿拉伯數(shù)字”屬于缺乏顯著特征的標志,不得注冊為商標。
的確,京東申請“618”商標,也對此加以變形,但未曾料到的是商標被駁回并不是因為顯著性不夠,而是與他人已有商標相似。
前面我們列舉的數(shù)據就能猜到,京東注冊618相關商標并非唯一,也并非最早。
于是一大波“618”商標被駁回,這些商標都來自不同的申請人,各自的樣式也不盡相同。
京東不服,對此提出復審申請。
商評委經復審認為,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已構成近似商標,并存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易使相關公眾產生混淆誤認,已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條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
另外,申請人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申請商標經使用已產生與引證商標相區(qū)別的顯著特征。于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條和第三十四條的規(guī)定,商評委依舊駁回京東的注冊申請。
當然,如果京東堅持到底,那么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你覺得京東能不能成功申請“618”商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