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資訊 > 知產案例 > 菲斯曼訴威世曼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
7月27日,據(jù)海淀法院網消息,近日,海淀法院受理原告德國菲斯曼有限兩合公司、北京菲斯曼供熱技術有限公司起訴被告中山市威世曼供熱設備有限公司、北京微滴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
二原告德國菲斯曼公司、菲斯曼公司訴稱,德國菲斯曼公司成立于1917年,系世界知名供熱、制冷、空調系統(tǒng)制造商,德國菲斯曼公司于2001年在中國成立了菲斯曼公司,并于1998年、2009年分別注冊了第1167629號、第5809676號商標,并將授權菲斯曼公司使用上述商標。二原告稱其發(fā)現(xiàn)被告威世曼公司成立于2013年,與二原告系同業(yè)競爭者,二原告認為威世曼公司使用與二原告商標近似的“威世曼”和“Vizzman”作為企業(yè)字號、注冊使用與二原告商標高度近似的域名進行相關電子交易、在微滴公司經營的網站上發(fā)布的商業(yè)宣傳性文章中使用“菲斯曼”商標及字號進行宣傳等行為,侵害了二原告對涉案商標依法享有的商標專用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另二原告認為微滴公司在其運營的網站上對威世曼公司的侵權文章進行發(fā)布,與威世曼公司構成共同侵權,應與威世曼公司承擔連帶責任。故二原告起訴要求二被告停止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刊登聲明為二原告消除影響并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訴訟支出。
目前,此案在進一步審理中。了解后續(xù)案情發(fā)展狀況可以關注酷泰商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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